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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详情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

发表时间:2024-12-08 10: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等国家和天津市地方的法律法规指导性文件,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采油厂修订了《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采油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对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采油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预案名称: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采油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采油厂

3.所在地:采油厂机关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海街幸福路

4.公司基本情况:第五采油厂共有员工924人,共设置4个机关科室(包括: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计划财务部、质量安全环保部)、9个基层作业单位。公司于2021年12月编制完成了《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采油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本次对预案进行修订。

5.主要风险物质:原油、石油醚、溶剂油、甲醇

6.本次预案中风险等级为:

井场:[较大-水]和[一般-水]

输注作业区:一般[一般-大气(Q1-M1-E2)+一般-水(Q1-M1-E2)]

西一联合站:一般[一般-大气(Q1-M1-E2)+一般-水(Q1-M1-E2)]

南三站:一般[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

输气管道:[一般-气]

输油管道:[较大-水M1-E2]和[一般-水-M1-E3]

注水管道:[较大-水M1-E2]和[一般-水-M1-E3]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较大环境风险

本预案对第采油厂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措施,通过专家会议评审,本预案应急措施合理可行,第采油厂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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