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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2021-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发表时间:2024-12-12 10:0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现将《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2021-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2021-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3.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内 4.项目概况: 为了满足生产运行需要,大港油田公司第五采油厂投资约102420万元,实施“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2021-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 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拟于2021~2025年在现有井场内部署新钻井255口,其中:油井182口,气井4口,水井69口,进尺50.07万米,年新增最高产液量73.5万吨、最高产油量26万吨(按单井最大产能核算为36.45万吨)、最高产气量986.7万方,本次项目二阶段验收井数27口,包括油井19口、水井8口,二阶段产能原油2.828×104t/a。 本项目新增原油产能与第五采油厂同年封井及单井产能降低所造成的产能减少量基本持平。项目投产后保持采油厂全厂产能情况稳定。 5.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 联系人:张巍 联系电话:15822492287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月9日(2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