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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港探区预探、评价项目竣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沧州地区第一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发表时间:2025-04-08 11:08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大港探区预探、评价项目竣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沧州地区第一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2024年大港探区预探、评价项目竣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沧州地区第一批) 2.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3.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南皮县 4.项目概况: 为了进一步探明河北省沧州市常规石油资源的分布及储存情况,大港油田分公司投资6860万元,在河北省沧州地区实施“2024年大港探区预探、评价项目竣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沧州地区第一批)”。 本项目环评阶段计划建设勘探井10口,本次验收其中的7口井,其余3口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竣工后另履行验收手续。其中: 沧县:实施勘探井3口,井号分别为华101H、华1、华7。3口井均具有开采价值,勘探结束后暂封井口,占地恢复原状,移交第三采油厂进行管理。 南皮县:实施勘探井4口,井号分别为营105-1-18、营105-1-18D、营105-2-16、营105-2-16D。其中营105-1-18D、营105-2-16D不具有开采价值,地质报废。营105-1-18、营105-2-16井具有开采价值,勘探结束后暂封井口,占地恢复原状,移交第三采油厂进行管理。 5.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 联系人:陈庆元 联系电话:13602132128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5年4月8日~2025年5月7日(2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