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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发表时间:2023-12-04 09: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要求,现开展该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N2VM1J20KA2ffhKpz7TWg 提取码:d0ou 阅纸质报告书可通过电话或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可能受到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及对本项目建设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意见和建议的所有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或电话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实名反馈相关意见。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张工15122420132 评价单位:天津市诺星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尤工18202542782 电子邮箱:nx_youlu@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