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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2021-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发表时间:2023-12-15 09:58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现将《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2021-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2021-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一阶段) 2.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3.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内 4.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102420万元人民币在第五采油厂开采范围内总体部署新钻井,总体安排在29个区块(其中新区块20个,老区块9个),拟部署新钻井255口,其中:油井182口,气井4口,水井69口,进尺50.07万米,年新增最高产液量73.5万吨、最高产油量26万吨(按单井最大产能核算为36.45万吨)、最高产气量986.7万方。该项目于2022年12月28日取得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批复(津滨审批二室准[2022]234号)。该项目逐年滚动开发,分阶段验收,本次验收为该项目第一阶段验收。 5.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 地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2-25923511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15日(2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