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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2023-2027年)(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发表时间:2025-09-28 09:3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现将《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2023-2027年)(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2023-2027年)(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3.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内 4.项目概况: 为了满足生产运行需要,大港油田公司第一采油厂投资约300000万元,实施“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2023-2027年)”。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2023~2027年)计划在第一采油厂原有井场内,总体部署新钻井400口,其中:生产井300口(油田开发过程中,为开采石油和天然气而钻的井),水井100口。钻井总进尺814.8千米,并配套建设单井管线,预计五年累计新建原油产能76.1859万吨,新增天然气产能2.2846亿立方米,项目总投资30亿元人民币。项目建成后第一采油厂每年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基本维持不变,各油田采出液及伴生气理化性质基本不变。 本次为项目二阶段验收。目前二阶段新钻井33口,其中油井27口,水井6口。建成后新增原油产能2.4192万吨/a。 5.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第一采油厂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22-25971708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4年9月28日~2024年10月30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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